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车辆用油采购(二次公告)招标人为 济阳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车辆用油采购(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车辆用油采购(二次公告)。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项目概况: 济阳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料场所有车辆车辆用油(含配送服务)采购;其中,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场内外料场共有柴油类车辆17辆。
2.2.2招标范围:0#柴油约150000公斤(150吨),-10#柴油约20000公斤(20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中标总金额供货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 集团级、二级单位和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 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和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 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和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也可以是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需提供与燃油生产企业签订的销售或授权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3.2.2业绩要求:无。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一辆加油车,并提供加油车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4月2日10时00分起至2021年4月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