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柬埔寨西哈努克港2×350MW燃煤电站项目全厂特殊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柬埔寨西哈努克港2×350MW燃煤电站项目全厂特殊消防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西港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厂特殊消防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项300MW级及以上境内燃煤电厂特殊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且至少有1项境外火电厂特殊消防工程合同业绩。重要说明:所有投标业绩应按资格条件要求,对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1)提供满足资格条件中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例如合同主要信息(如合同签章页+“合同封面页或合同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等),或第三方出具的投运后性能试验报告等其他有效性文件。(2)提供的业绩证明性材料未能证明资格条件中业绩要求的重要参数(如:合同签署时间、装机容量、机组类型、供货范围等)的被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资质情况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壹级资质;(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0.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02 15:00到2021-04-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02 15:00到2021-04-09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