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300MW机水塔提效改造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300MW机水塔提效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包头第三热电厂
工期: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5日
招标范围: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1水塔填料结垢,损坏严重,淋水管路系统老化,腐蚀断裂。需对填料、喷溅装置、除水器、启闭机操纵机构等进行全部更换,更换部分除水器。配水系统进行重新设计优化布置,使其分布更加合理,提高淋水、防冻效果,提高机组运行经济性、安全性。
投标方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完工,并保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条文和招标方书面提出的各项技术、安装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投标方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必须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在300MW以上火力发电厂机组冷却塔节能改造工程业绩至少3份,并提供相应改造后冷却塔冷却能力达到110%及以上的改造效果试验报告(不满足为不合格提供合同、试验报告关键页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4月6日9:00时起至2021年4月11日17:00时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