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哈密总部基地五区北侧片区倒班宿舍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哈密总部基地五区北侧片区倒班宿舍工程电梯采购,招标人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哈密总部基地五区北侧片区倒班宿舍工程电梯采购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环城路南侧,纬五路北侧,其中:
2#新能源管理中心,主体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3171.74平方米,建筑高度18.6米,地上5层,地下1层,2#新能源管理中心共采购1台无机房客梯兼无机房电梯;
4#倒班宿舍楼,主体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13775.33平方米,建筑高度51.40米,地上17层,地下1层;地下人防车库主体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3519.24平方米,建筑高度3.9米,地下层1层,一梯两户,共3个单元。4#倒班宿舍楼共采购3台客梯兼消防电梯,3台可容担架兼无障碍电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包:2#新能源管理中心采购1部客梯兼无障碍电梯电梯;4#职工倒班宿舍楼采购3部客梯兼消防电梯,3部可容担架电梯兼无障碍电梯。
2.3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环城路南侧,纬五路北侧。
2.4交货时间:
2#新能源管理中心无机房电梯1部,交货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前货物到达施工现场,供货人应于2021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工作;
4#职工倒班宿舍楼小机房电梯6部,交货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前货物到达施工现场,供货人应于2022年3月30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工作。
2.5调试验收:设备到场后2个月内必须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哈密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验收。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副本(须附型式试验证书,证书附件中“参数范围和配置表中”额定速度须>6m/s,即A1级);
(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副本(许可内容为电梯安装、修理,许可参数为≤2.5米/s);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金额超过200万的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份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所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是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一级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附型式试验证书,证书附件中参数范围和配置表中额定速度须>6m/s,即A1级)和相应授权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13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