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公司乾安5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吉鲁(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乾安5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投资吉鲁(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乾安县5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境内。项目拟安装单机容量为4.0MW 的风电机组125 台,总装机容量500MW,拟配套建设 2座220kV 升压站,升压站之间新建一条长度约35公里的220kV联络线(最终长度以设计单位最终优化后为准)。项目所在现场地形比较复杂、水域较多,地表落差较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建风电项目工程,将根据项目核准文件和指标的获取情况确定一次性建成,建设总规模为500MW。本次招标内容为风电场2座220kV 升压站及场内部分(不含送出线路,包含两座升压站之间220kV联络线)1:2000地形图测量(升压站为1:500)、可研修编、初设编制、施工图勘测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升压站、风电场检修道路、风机基础、集电线路、吊装平台、两座升压站之间220kV联络线等;
2.1.3计划2021年5月10日至2023年7月30日,以合同签订为准。由于吉林省政府、能源局对项目时间节点要求,1:2000地形图测量成果: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期:合同签订后14天内完成。
2.1.4工程质量要求:
(1)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设计值,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2)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实现工程及设备安全、稳定、经济、环保、长周期运行。
(3)不发生质量事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容量为100MW等级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3份(单个设计合同业绩应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勘测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并已经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单位业绩用户证明可以是项目投产验收证明、项目投产后的回访记录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一级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取得资格证书时间至少2年),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容量风电场勘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设计院项目开展前的任命文件、投产验收证明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设置1名设计代表,设计代表应为土建或者电气专业、职称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应至少具有2个担任风电项目的设计代表工作经历,每月驻场时间不少于15天,且具有24小时内处理项目设计问题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代表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及能满足驻场时间的承诺函(详见附件《承诺函》),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13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