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219
2、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00000元
最高限价:49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10283-1
安阳师范学院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5000000
49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背景
标准化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利用监控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通讯技术、音视频技术和教育考试管理技术,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指导,建立学校定点考场电子监控系统,作为前端监控资源,为上级考试中心提供服务,实现考场的实时网络监控和巡查,确保信息和系统的安全,保证各种考试的正常顺利进行。
当前校园网采用以太网技术组网,呈星型结构,网络核心到各区域汇聚主要采用千兆主干链路,只有服务器区域和文明大道校区等重点、规模较大区域采用万兆链路;并且在网络边缘还存在众多百兆链路。
随着智慧校园、智慧教室等应用的发展,目前该校校园网络已不足以支撑相应业务;因此借助本次标准化考场项目,进行的网络建设不仅要满足标准化考场业务稳定、高速,同时也要考虑未来承载校园其他各类信息化业务的需求,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2建设需求
5.2.1建设全方位、一体化的考场视频监控系统,以满足电子监考的需求,通过高清网络摄像机可清晰辨别考生的体貌特征,为事后查证提供确切的证据。同时,为了防止考试作弊,考场监控必须保证不能通过监控摄像机看清试卷内容,充分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和真实性。
5.2.2标准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范围是: 考场、试卷保密室、外间值班室、考务办公室、视频监考室、试卷通道、巡查指挥监控中心等。
5.2.3考场监控需要通过高保真拾音器对现场的声音进行采集,并随视频一起编码存储,方便事后通过视频和声音来取证。
5.2.4建设系统配套的承载网络,万兆光纤骨干、万兆光纤入教室、教室内万兆双绞线。项目需要增加相应的机柜、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满足视频联网、集中管理和远程监控的需求。
5.2.6满足视音频数据海量存储和快速检索回放的要求,存储图像质量达到要求,采用NVR进行存储,满足存储时间要求,保证录像不丢失。
5.2.6构建基于视音频监控资源和传输网络的管理系统,提供对设备的统一管理、对用户权限的控制、操作日志的详细记录、满足基于电子地图的可视化管理、满足远程电子监考和实时指挥等需求。
5.2.7建设监控指挥中心,部署解码、显示、控制设备,用于考场监控指挥工作。
5.2.8建设身份验证系统。在联网的情况下,支持手动获取和自动实时上报身份验证数据,在不联网的情况下,支持离线导入、导出验证数据。具备入场验证、考务登记、补充拍照的操作功能,并能够查看验证记录。能实现一次性读取二代身份证内容的要求,可进行二代身份证、指纹的直接核验。
此次项目主要建设187间标准化考场+8间特殊考场建设(含身份验证系统)、试卷保密室(含外间值班室)、考务办公室、视频监考室、试卷通道、巡查指挥监控中心、全光网络、听力播放系统、网络中心UPS电池更新、各相关楼宇的UPS供电系统(7套),为标准化考场提供3小时供电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内容,涉及图书馆、和展楼B座、和鸣楼A/B座、和容楼B座、建工楼、资环楼共计7栋楼宇。
5.4因货物内容较多,以附件形式体现。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7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2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期(考场配套设施及32个标准化考考场)所有设备和系统安装调试,并与省招办、市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络互联互通测试成功。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剩余标准化考考场设备和系统安装调试,并与省招办、市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络互联互通测试成功。
6、交货完工期:见上述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2日至 2021年4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河南省 网》。招标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及以上。
七、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
公告附件
5.3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