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QS2001FG09065W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84,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84,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社会服务 |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 15(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7,484,400.00 | 7,484,400.00 |
1-2 | 其他社会服务 | 居家养老服务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6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15年,根据《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养老联席〔2020〕5 号)文件精神确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定)。 (登记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镇前街25号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