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掘进工作面倒车硐室掘进设备研发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掘进工作面倒车硐室掘进设备研发与应用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为提高公司各煤炭生产建设单位掘进工作面倒车硐室施工效率,降低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实现倒车硐室与主巷道掘进同步施工,提出“掘进工作面倒车硐室掘进设备研发与应用”研究项目,重点解决掘进工作面倒车硐室利用掘进机进行施工,必须停止主巷道掘进,掘进机尺寸较大,在开口时需要反复调向,截割下的煤矸需由人工清理到运输设备上,支护需另配设备完成,致使施工效率低下,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主巷道掘进效率等问题。研发、应用一种掘进、装载、支护、破碎等多种功能的掘进工作面倒车硐室掘进设备,实现倒车硐室与主巷道掘进同步施工,无倒车硐室施工时,用于巷道底鼓或砼底板破碎、清理,提升巷道掘进效率,提高工效和设备使用率,减轻作业人员劳动强度。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研制掘进工作面倒车硐室掘进设备一套。主要研究内容:(1)在现有矿用电动履带式液压挖掘机基础上,研究满足公司各生产建设单位倒车硐室施工要求,具备截割、装渣、支护、破碎等功能的设备;(2)研究可快速更换截割头、铲斗、锚杆钻臂、破碎锤等功能部件的连接装置,实现快速更换功能;(3)合理加大截割功率和装机功率,满足高强度截割需要,减小整个设备体积,提高设备的适用性。
2.2其他:(1)服务地点:宁夏煤业公司指定煤矿;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计划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最终日期以甲方提供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矿用机械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机械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用液压挖掘机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2份业绩销售数量不少于1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的职称证明或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15 17: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