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工程景观绿化PC工程(再)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现对本项目景观绿化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名称: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工程景观绿化PC工程
3、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工程厂前区办公楼区域及厂区内的绿化工程、园区道路工程、亮化工程、景观小品、铺装及水电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厂前区办公楼周边区域以及厂区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施工管理、设备及材料的供货与保管、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保;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PC承包管理及实施的全部责任义务,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4、项目工期: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厂前区排盐层及回填土施工,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厂前区苗木栽植、水电施工等;2021年6月25日厂前区办公楼区域广场、道路、停车场等全部施工完成;厂区绿化施工应在厂区埋地管道敷设完毕,具备现场施工条件后分段进行,2021年10月1日前完成全部厂区景观绿化施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具体以发包人现场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住建部(厅)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内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景观绿化工程(盐碱地景观绿化)施工业绩,并提供符合要求业绩的证明文件;同期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其它原因而使合同解除;
4.1、工程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两个及以上盐碱地景观绿化业绩且累计签约额不得低于1500万元,以合同完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果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盐碱地绿化业绩的,需要再提供建设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4.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或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 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或投标文件中获取。
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未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5.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己超过5年的。
5.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8月-2021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 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08日09时00分到2021年4月13日109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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