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罗源湾电厂新建工程全厂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罗源湾电厂新建工程全厂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州)罗源湾港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福州)罗源湾港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福建罗源湾电厂新建工程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境内的福州罗源湾南岸可门作业区1#~3#码头腹地。本标段工程位于规划的罗源湾南岸的可门作业区1#~3#泊位陆域西侧,地处连江县坑园镇下宫村。
(2)建设规模:福建罗源湾电厂规划容量4×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期新建2×1000MW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3)本次招标项目为福建公司罗源湾电厂新建工程全厂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工程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为福建公司罗源湾电厂新建工程全厂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包括降噪设备、材料及安装结构的优化设计(投标方优化设计的施工图纸必须经过招标方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制造、供货、施工、调试,验收监测、配合环保验收及其它相关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脱硫区域(脱硫综合楼、浆液循环泵房、吸收塔、MGGH等脱硫设施)降噪,不含各区域的隔声门窗。
具体范围及划分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煤发电项目噪声治理工程(含噪声治理分项)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燃煤发电项目噪声治理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14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