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1号炉干除渣系统综合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号炉干除渣系统综合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惠州热电分公司,项目单位为: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号炉干除渣系统综合改造所需物资,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其他:
2.2.1投标人不可选择标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2.2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至惠州电厂仓库。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或总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授权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须具有至少2份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燃煤锅炉除渣系统设备配件供货业绩(投标方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15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