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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07日 16:47
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会议室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物业服务项目范围包括区局机关(含桃园路办公区)和九个外派税务所。
(一)区局机关办公楼:坐落在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于2009年投入使用,主要用于纳税申报服务大厅及其它附属设施运行;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597.4平方米;
(二)桃园路办公区(楼):坐落在静海区桃园路73号,于2000年投入使用,主要用于纳税服务(含申报大厅及其它附属设施);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566.85平方米。
(三)九个基层所的地理位置及物业服务的面积:九个基层税务所分别坐落静海区9个乡镇,负责所辖乡镇及产业园区的税收征管工作。
1.杨成庄税务所:坐落于杨成庄乡政府东侧;建筑面积634㎡,砖混结构,两层。
2.王口税务所:坐落于王口镇静文路北侧;建筑面积500㎡,砖混结构,三层。
3.独流税务所:坐落于独流镇尚庄子村北;建筑面积726㎡,三层。
4.大邱庄税务所:坐落于大邱庄镇尧舜度假村;建筑面积2241㎡,框架结构,四层。
5.唐官屯税务所:坐落于唐官屯镇津福路西侧;建筑面积1004.56㎡,砖混结构,三层。
6.陈官屯税务所:坐落于陈官屯镇陈子路北侧;建筑面积1098㎡ ,框架结构,三层。
7.蔡公庄税务所:坐落于蔡公庄镇蔡公庄村东侧;建筑面积858㎡,砖混结构,两层。
8.中旺税务所:坐落于中旺镇垛庄村北;建筑面积662㎡,砖混结构,两层。
9.大丰堆税务所:坐落于大丰堆镇大丰堆村中心街北;建筑面积597㎡,砖混结构,两层。
服务范围包含秩序维护、消防值守、保洁服务、综合维修、餐饮服务、停车管理等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服务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具体事宜可与代理机构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 文件获取和缴费
(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投标人须扫描下述 3 项材料与招标文件登记表一起发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
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开 户 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旗南路支行
账  号:02190501040009620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 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 (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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