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仓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太仓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仓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华能太仓电厂。
2.2 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EPC工程的设备到货验收、施工准备、基础处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计划施工日期: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5月12日完成1号机组施工,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完成公用系统施工(尿素溶解系统、水解系统及各机组管道),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完成3号机组施工,2022年机组检修期间完成1、4号机组施工。计划总工期约240天。因本工程较大可能采取24小时作业制,需作为基本因素考虑在报价内。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EPC工程的设备到货验收、施工准备、基础处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3个环保改造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 年04月10日09时起至2021年04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 年04月10日09时起至2021年04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