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公司制氢项目电解水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公司制氢项目电解水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设备包括氢气生产能力1000Nm³/h电解槽1套和500Nm³/h电解槽2套(均采用新型电解槽结构形式),以及配套的附属设备、设施、安装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变压器、整流柜、电解槽、气液处理器、氢气纯化装置;以及冷水机组、碱液箱、水箱、加水泵、加碱泵等,具体见供货清单。
主要技术要求:整套2000标方系统能够满足生产能力125Nm³/h~2000Nm3/h氢气,氧气放空处理。电解水工段100%负荷运行时,单耗为每生产1Nm³/h 氢气消耗脱盐水小于1L,直流耗电小于4.6kW。设备寿命不低于30年(列出主要设备及年限)。电解制氢设备为室内地上安装。
服务:包含设备的设计、供货、试验、交付、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运输、卸货、就位、售后、质保、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0Nm³/h及以上成套电解水制氢设备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交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未发生电解水制氢设备爆炸的设备安全事故承诺书,并盖公章。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16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