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岳阳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石灰石采购。
2.2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招标人2×300MW机组12个月的石灰石用量,预估需求数量为50000吨,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量为准,供货期不变。
2.3 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华能岳阳电厂。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3.2 专用资格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具有不少于1项向火电厂供货1万吨及以上石灰石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清单、数量等关键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12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17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