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翻车机适应新车型改造招标人为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翻车机适应新车型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翻车机适应新车型改造 。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华能岳阳电厂。
2.3招标范围: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翻车机适应新车型改造,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 本标段为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翻车机适应新车型改造。具体工作内容及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从2018年1月1日起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翻车机制造厂家(若为翻车机制造厂家,需提供质量体系认证),且证照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2个及以上翻车机制造或安装项目或翻车机车型适应性改造中含有本体动力及控制系统改造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扫描件具有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等内容,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若为翻车机车型适应性改造中含有本体动力及控制系统改造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认证的竣工验收报告。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