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20210125\20210201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部及高新)采购血液透析中心水处理系统等项目招标公告(部分项目二次挂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血液透析中心水处理系统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血液透析中心水处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拟安装地点 |
21AT46030901735 |
血液透析中心水处理系统 |
1套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1AT46030901735 |
高端翻身重症监护病床 |
2张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1AT46030901726 |
电子支气管镜 |
5支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1AT46030901724 |
主动脉球囊反博系统 |
1套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1AT46030901686 |
彩色超声仪 |
2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1AT46030901683 |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
2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1AT46030901681 |
超声波图像诊断系统(FMD血管内皮功能检测仪)(含IHEC软件) |
1套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1AT46030201673 |
彩色超声仪 |
3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
21AT46030201667 |
电脑遥控灌肠整复仪 |
1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
21AT46030201672 |
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2套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
21AT46030201671 |
高精度经颅直流电刺激仪 |
1套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1AT46030201670 |
经颅磁刺激仪 |
1套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神经影像导航定位系统 |
1套 |
||
21AT46030201666 |
无影灯及吊塔 |
无影灯1台、麻醉吊塔1套、外科吊塔1套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1AT46030201669 |
咨询电话18811547188 产床 |
3张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
21AT46030201668 |
超高清宫腔镜系统 |
1套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
21AT46030201665 |
多功能诊疗病床 |
6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
21AT46030201664 |
腹膜透析机 |
4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
21AT46030201663 |
鼓膜治疗仪 |
1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
21AT46030201828 |
腕踝关节镜系统 |
1套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
21AT46030201662 |
新生儿脑电监测仪 |
1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
21AT46030201661 |
准分子紫外光治疗仪 |
1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
3.1.3 投标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3.2.1.1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2.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2.1.3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2.1.4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的,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投标人所投设备为国产的,中标后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信e采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 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未在规定的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