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营区楼顶彩钢瓦更换-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庄河营区楼顶彩钢瓦更换【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某部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4960㎡屋面更换彩钢板、屋面彩钢板喷漆加固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否则报名无效。
(一)单位方面
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否则直接拒绝。自2018年3月1日起未被军队和本工程所在省的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无拖欠工资等履约无信的记录,无可能影响投标的诉讼、纠纷等情况,未列入军队和地方黑名单。
4.对涉及国家、军队和商业秘密的信息,无失泄密行为。
5.与31671部队下属部队无法律纠纷或尚未解决的官司,否则直接拒绝
(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方面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成员,且与报名时一致,不一致视为无效,接受预审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和劳动合同;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以相同职务3年内(2018年3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有2项以上的类似项目(合同价不小于100万元)的管理经验;
3、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以相同职务3年内(2018年3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有2项以上的类似项目(合同价不小于100万元)的管理经验;
4、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搭配合理,质量和进度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满足项目要求;
5、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业主反映良好;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取消预审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2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4月19日17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