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1年2月汽车起重机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胜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20000028 |
汽车起重机-130吨 |
辆 |
1 |
2 |
20000028 |
汽车起重机-80吨 |
辆 |
1 |
(1)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
(3)质保期:整机的质量保证期限为12个月,(包括发电机、液压系统、机械机构等),日期从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合格并且双方签字之日算起。在整机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或导致故障发生,均由卖方无偿进行更换或维修。
(4)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税金+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费用),(要求必须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不满足要求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5)结算方式:货物到货并考核验收合格,支付至全部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乙方无缺陷责任按期支付质保金。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最大额定起重量≥80t的汽车起重机的供货合同业绩2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每个合同相对应全额结算发票扫描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0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