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 2021 年第六批集中招标玉环晶科光伏电站配合省道建设的设备 拆移项目施工工程,设备拆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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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司玉环晶科光伏电站配合省道建设的设备拆移项目施工工程 |
宁波公司玉环晶科光伏电站配合省道建设的设备拆移项目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条件协调(含种植、养殖户协调),道路占地范围内设备拆除,海域回装建安施工,子阵重组改接,跨道路集电电缆改接,箱变(3 台)改接,施工期间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不含甲供组件、汇流箱)、保管、运输,安装质量检测、调试并网及试运行、消缺、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并最终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 |
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5 月 5 日 道路范围设备拆除完成日期:2021 年 5 月 25 日光伏阵列重组并网完成日期:2021 年 5 月 30 日 道路拆除设备海域回装完成,恢复发电日期:2021 年 7 月 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86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经营状况良好;
(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②同时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 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4) 业绩要求:近 5 年内完成至少 2 个同类型以上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经历,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