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海港区归提寨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19]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海港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归提寨河北起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岭路,南至入海口。本项目设计范围为河北大街至入海口段,总长度约2.0km,主要流经金海湾森林逸城和金海湾森林公园。总造价为:1427万元。 2.1.2建设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秦皇岛市海港区归提寨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2.1.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秦皇岛市海港区归提寨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或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1.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3 09:00至2021-04-19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