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科环集团龙源工程国电电力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科环集团龙源工程国电电力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20191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空冷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工程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属于新建工程,一期建设2×1000 MW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总体规划考虑再扩建2×1000MW机组。电厂以 500kV出线与电网连接,年利用小时5500小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灯具、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及照明箱:灯具3518套,智能照明控制系统1套(含控制通讯线缆),照明配电箱74台。
2.1.3交货期及交货
交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型号的三防灯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以及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立杆式LED三防灯具成套(须至少包含立杆式LED三防灯具(功率50瓦及以上)1000套及以上)供货业绩至少2个和LED投光三防灯具成套(须至少包含LED投光三防灯(功率70瓦及以上)500套及以上)供货业绩至少2个,立杆式LED三防灯具和LED投光三防灯可在同一个供货合同内,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2)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自身或供货品牌的业绩类型为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供货业绩合同至少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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