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21/4/13 9:00:00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共享充电宝、轮椅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共享充电宝、轮椅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项目编号:ZXWT-2021-51
项目
项目
采购单位
采购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估投资规模
磋商保证金
(元)
1
1-1
共享充电宝服务
3年
为患者及家属提供随时随地的共享
240000
2000.00
2
2-1
共享轮椅服务
3年
105000
1000.00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3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的资格标准要求如下: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营业执照等副本;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E、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函;
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H、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由评审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2日 至 2021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 (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三)、购买磋商文件与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4.5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