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丰城电厂#1、4炉电除尘提效改造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丰城电厂#1、4炉电除尘提效改造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丰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丰城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丰城发电有限公司#1、4炉电除尘提效改造,改造完成后除尘效率≥99.93%。包括工艺、控制、电气、建筑、结构、等全部工程范围内的整体设计、设备采购,对系统范围内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
2.2其他:(1)#1、4炉电除尘提效改造更换部分电场极板极线;
(2)计划服务期限为:#1机B修:2021年5月-6月、工期35天; #4机A修:2021年9月-11月,工期50天。具体施工时间以通知为准
(3)地点:江西省丰城市尚庄镇石上,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机组电除尘设备安装或检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0MW机组电除尘设备安装检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1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