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021年度 盘山电厂技术监督与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盘山电厂2021年度国华盘山电厂技术监督与技术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天津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电力盘山电厂2021年度技术监督与技术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有2×530MW超临界俄制机组,分别于95年12月和96年5月投入运行。本次招标为2021年技术监督、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服务范围及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内容负责:
2.2.1技术监督的范围:1) 绝缘、2) 热工、3) 金属、4) 化学、5)电测、6)环保、7) 继电保护(含安全自动装置)、8) 励磁、9)节能、10 )电能质量、11)汽机、12)锅炉、13)水工、14)风机、15)水泵的技术监督工作。
2.2.2技术服务的内容: 各专业常规试验、测试工作,并根据要求出具相关技术报告;检修及改造工程方案(含特项)技术文件审核、论证及技术支持;科技开发项目论证及技术文件审核、相关技术支持,技术攻关,技术指导等服务;设备事故原因分析、设备事故处理方案咨参加相关专业方面的外事谈判,协助甲方进行技术开发、成果鉴定工作。
详细范围内容及质量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
项目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甲级证书、电网工程类甲级证书(提供该资质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2项5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技术监督或技术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业绩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一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0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