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朔铁路机务分公司机车电制力限制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机务分公司机车电制力限制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新朔铁路机务分公司机车电制力限制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研发形成机车电制力限制系统1套,系统包括微机柜控制系统设备、软件1套。通过有效技术手段处理,确保行车安全,利用设备代替司机来完成列车电制动力限制,提高操作的准确性、实时性,降低作业风险,杜绝因司机人为原因造成的电制力过大而发生的脱钩、断钩等行车事故;利用WTB通信建立主从车有线重联编组,由主控机车向从控机车发送控制命令,从控机车执行控制命令并反馈自身工况状态供主控机车监视,实现SS4机车有线重联同步控制;利用有线重联同步控制系统可试验机车有线重联编组及同步控制,从控机车乘务员只需监视机车状态,不需要再进行列车控制,从而减少乘务员劳动强度;使用WTB网络重联同步控制系统可降低通过硬线重联带来的安全隐患,有效降低降低机车故障率的同时提升机车出勤率。申请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1项,发表国家级或以上期刊科技论文不少于2篇(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3其他:
2.3.1.服务期:项目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铁路运输简统化微机柜领域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指定1人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电力机车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相应职称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本招标项目不得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4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0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