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训练系统(机舱模型、电动绞车)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吊救平台训练系统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项目简要情况 |
项目地点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吊救平台训练系统 |
项 |
本项目计划采购机舱模型、电动绞车、环境模拟系统和救生教学训练系统等设 备(包括前期安装和后期维修服务) |
北京 |
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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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投项目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等价格。 3. 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截止到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
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
(三)投标人不得为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要求。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发售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08:0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