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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区域一体化泵站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15     浏览:0    
核心提示:江西区域一体化泵站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范围:本招标项
  

江西区域一体化泵站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江大保护江西区域一体化泵站设备集中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江大保护江西区域一体化泵站设备集中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14日08时30分到2021年04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7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大保护江西区域一体化泵站设备集中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内一体化泵站设备主要用于江西区域,包含但不限于九江、万安等地长江大保护项目,若除江西区域外长江流域其他区域有同类设备需求计划,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供应,九江、万安项目概况如下:
 
2.1 项目概况
 
2.1.1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概况
 
本工程范围为九江市中心城区的浔阳区、濂溪区范围(西至龙开河路、长江大道;东至琴湖大道;南至莲花大道、濂溪大道;北至长江。计约74.7km2)及两区边缘区域一些分散污水收集空白区(计约5.3 km2)。总计工程治理范围约80 km2(不包括部队等条管单位)。
 
2.1.2万安县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概况
 
该项目包含万安县集镇集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万安县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雨污管网建设工程。万安县集镇集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要涉及 19 个村镇,主要包含雨污水管网、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水提升泵站;万安县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雨污管网建设工程主要涉及城西片区,主要包含雨污水管网、新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提升泵站。
 
2.2 招标范围
 
(1)本次采购项目招标范围为一体化泵站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泵站筒体、水泵、格栅、就地配套控制系统及泵站配套设备),随机安装维修工具及备品备件。
 
(2)招标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第三方检定、现场合同执行配合、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指导调试、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
 
(3)提交全套技术文件,包括提交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卖方供货设备之间连接所需电缆由卖方提供,就地控制柜电源电缆由项目业主委托的其他承包人(施工单位)负责;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施工单位)完成,本项目卖方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安装完成后达到的整体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设备单机调试、联调联试由项目业主委托的其他承包人(施工单位)负责,卖方负责技术指导直至本项目所有设备调试合格。
 
(5)对招标方人员的培训以及执行合同时的其它相关服务。
 
(6)采购供货边界划分:卖方负责一体化泵站的进出水口单片法兰片以内的设备及配套就地控制柜(若泵站配套闸阀、止回阀以及橡胶接头安装于筒体外(例:阀门井等),仍由卖方供货),一体化泵站的进出水口单片法兰片以外的其他设备不在本次采购范围;若需本次采购范围以外的设备,根据需求计划另行确定。
 
2.3 交货要求
 
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项目所在地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及卸车安全监管。
 
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完成首批通知设备的供货,后续设备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5天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在财务、信誉、其他等方面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体化泵站设备生产制造商或同一企业集团下的销售公司或其独家授权代理商,生产企业与同一企业集团下的销售公司及其独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业绩要求: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制造商或同一企业集团下的销售公司在至少1个自然年内(每年1月1日-当年12月31日)的一体化泵站设备累计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含清单)及各合同至少一批次设备的用户使用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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