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花水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椒花水库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椒花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省发改农〔2019〕6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椒花水利枢纽开发建设股份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椒花水库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椒花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省发改农〔2019〕617号)予以批复。椒花水库工程位于湖南省浏阳市和长沙县,坝址位于浏阳河上游大溪河左岸一级支流椒花河的下游,距达浒镇5km,距浏阳市40km。工程任务为以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发电和下游生态环境补水等,为综合利用水库。本次招标金额约为21亿元,项目总工期48个月(含施工图设计)。
椒花水库工程主要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大溪河引水工程、供水工程等,为Ⅱ等大(2)型工程。椒花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80.0m,死水位为134.0m,总库容为17014万m3,调节库容15506万m3 ,多年平均总供水量8620万m3。坝后渠首电站装机2.2MW,多年平均发电量697万kW﹒h。
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69.5m)、下游消能设施、坝前分层取水口、坝后渠首电站、生态放水设施和过鱼设施等建筑物组成;大溪河引水工程主要包括引水枢纽、引水隧洞及进场道路等;供水工程主要采用无压隧洞、有压隧洞和埋管自流输水。
2.2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等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不含重要设备采购)。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包范围。
设计具体工作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等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不含工程信息化设计、BIM建设及交付)。
施工具体工作内容: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批复及初步设计文件中的水库枢纽工程、大溪河引水工程和供水工程等(不含工程信息化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独立投标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2.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3.2 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3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承担本项目大坝施工任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4 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入围业绩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3.4.1 设计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8年内必须成功完成过一个含新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高69.5m及以上)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必须包括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3.4.2 施工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8年内必须成功完成过一个含新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高69.5m及以上)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近8年内必须成功完成过一个单个连续洞长4.6km及以上的水工隧洞(或水工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3.4.3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入围业绩的要求,但可以是一个或多个项目的业绩组合。
3.4.4 业绩期限: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96个月;设计类似业绩以水行政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设计项目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施工类似业绩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
3.4.5 评审依据:类似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设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复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资料作为评审依据资料;施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完工验收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资料。如果上述证明文件中不能体现类似项目信息的,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3.4.6 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必须满足第3.4款第3.4.2项第1)目的要求;组成的联合体业绩必须满足第3.4款要求。
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3.5.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5.2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
3.5.3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5.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
3.5.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
3.5.6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各1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
3.6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3.8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在 网下载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在 (网址: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1-89665242)。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 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相应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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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d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