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新能源回龙圩风电场原有混凝土路面损坏后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新能源回龙圩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50MW ;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能源回龙圩风电场原有混凝土路面损坏后修复工程 。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5 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 7 月14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3 投标人近 5 年( 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道路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反映合同内容及日期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15日09时00分到2021年4月20日17时00分止。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1年4月15日09时00分到2021年4月2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