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工程超前钻及钻孔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普宁市云落镇环保路2号。
2.2 项目规模:
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量43.8万吨,总投资约为5.4亿,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条60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和1台2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应环保设施、其他配套设施。项目采用PPP特许经营模式,运营期期25年,建设期1.25年,建设用地利用项目预留地,项目总投资约为5.4亿元。
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PPP项目工程桩项目采用钻(冲)孔灌注桩,桩径分为0.8米、1.0米,桩净长约10~35米,共约818根,桩基础设计等级乙级。ZKZ1~ZKZ3桩为端承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4000KN~7800 KN;ZKZ2桩为抗拔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4000KN,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500 KN。具体工程概况详见图纸说明。
本标段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工程超前钻及钻孔勘察服务。
2.3服务期限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4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招标内容、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工程超前钻及钻孔勘察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钻孔取芯法)、超前钻。
(二)招标控制价如下: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00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单位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桩基检测(钻孔取芯法),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4月12日至4月19日16:00登陆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