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 招标条件
本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一次网部分设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概况:本项目长输管网总里程约56.845公里,含新建中继泵站及综合补水泵房及生产生活配套系统 。项目建成后,最终供热面积2665.90万平方米,其中,自供面积800万平方米,趸售面积1865.90万平方米,采暖最大热负荷1199.65MW,最小热负荷398.86MW,平均热负荷785.45MW。2.2本工程设计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备材料及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施工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详见本章7.5款和招标文件正文。项目资金为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一次网部分设计预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B2级设计资质。
3.2.2业绩: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供热规模不小于500万平方米且供热管径不小于DN1000的供热管道项目设计业绩1项;(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如合同内容不能反映出供热规模和供热管径则需出具其他证明材料)。
3.2.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15日9:00起至2021年4月2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