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宁东区域2021年-2022年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区域2021年-2022年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鸳鸯湖电厂位于磁窑堡镇东北约2.5km,北距307国道约5km,东北距磁窑堡供水站约0.92km。负责鸳鸯湖电厂电站运营管理工作。鸳鸯湖电厂一期建设有2台66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电站2010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9年。电站距离灵武市约34公里,距离银川市约64.5公里,交通方便。本项目所采购的石灰石粉用于宁夏电力鸳鸯湖电厂烟气脱硫装置。鸳鸯湖电厂一期已装设有520立方米的石灰石粉仓,要求供方每天有800吨石灰石粉供应能力。
鸳鸯湖电厂二期已装设有1900立方米的石灰石粉仓,要求供方每天有1000吨石灰石粉供应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灵武发电公司一期2*600MW、二期2*1060MW燃煤机组,本次采购的石灰石粉是灵武公司在脱硫烟气处理时用的吸收剂原料,预计石灰石粉使用量为40万吨,具体以实际使用量为准。供货要求每天不小于 1500 吨的供货能力。
2.1.2招标范围:
采购石灰石粉总计约64万吨,其中鸳鸯湖电厂一期约为11万吨、鸳鸯湖电厂二期约为13万吨、灵武发电公司约为40万吨。石灰石粉规格细度(250目)≥90%;碳酸钙含量≥90%(或氧化钙含量≥50.4%);碳酸镁含量<5%(或氧化镁MgO<2%)。
2.1.3交货期:479日历天,其中:
鸳鸯湖电厂计划供货期:2021年05月10日—2022年5月09日;
灵武发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1年09月01日—2022年8月31日。
2.1.4交货地点:宁夏电力鸳鸯湖电厂指定的石灰石粉料仓内及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1、2期石粉仓。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可以为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的的授权或与其签订销售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万吨及以上电力企业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产品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1 17: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