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电厂4台锅炉催化剂再生、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绥中电厂4台锅炉催化剂再生、处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全厂四台锅炉脱硝系统催化剂再生、处置,包括催化剂运输相关手续、运输、再生方案设计、催化剂再生、处置、包装及临时存放、检验等工作
工期: 合同签订时间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项目开工日期以通知为准,具体各批次再生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为HW50:772-007-50 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年度核准经营规模须在10000吨/年或20000立方/年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个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或处置合同业绩(业绩合同的承包范围中必须包含催化剂再生、催化剂处置;可单个合同涵盖一个承包范围,也可一个合同涵盖两个承包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甲乙方盖章页;用户证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合同、用户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3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