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郑州市
1. 招标条件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特卖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承包服务期限:三年。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每年对中标人的经营进行考评,中标人未通过考评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经营范围:统一供货渠道,增加商品种类,提供多种经营,合并线上线下商品销售。所售商品种类齐全(包含:饮料、休闲食品、日化用品、粮油副食等),要求能够满足驻厦职工的正常需求,能根据驻厦职工的需求及时更新商品。销售的商品要求覆盖中、高、低档产品种类齐全。并提供不得多于2人的驻场人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经营的所有产品包括进口商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的非淘汰类产品;
(2)投标人需提供“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三无产品,价格合理,服务态度好,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的服务承诺书:
(3)须提供近一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主管部门处罚记录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报价人应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17日 09时起至2021年4月23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