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工程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生化装置VOCS处理系统成套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生化装置VOCS处理系统成套系统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化工公司的污水生化装置改造项目。原污水生化装置大部分设施在工厂建设期已实施了VOCs处理,未采取处理措施的为污水处理场的A/O生化处理好氧池、二沉池、新增高密池和曝气生物滤池。随着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加强,新疆化工公司认为有必要对上述设施进行臭气收集并进行脱臭处理的改造工程,以降低VOCs的无序排放,改善环境,满足日益严苛的环保要求。
本项目臭气收集系统设计气量为60000m3/h,由废气封闭收集输送系统、废气生物过滤系统、废气活性炭吸附系统、合格尾气排放系统,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构成。
招标范围:污水生化装置VOCs处理成套系统一套(详见技术要求)
2.2其他: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化工公司的污水生化装置改造项目。原污水生化装置大部分设施在工厂建设期已实施了VOCs处理,未采取处理措施的为污水处理场的A/O生化处理好氧池、二沉池、新增高密池和曝气生物滤池。随着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加强,新疆化工公司认为有必要对上述设施进行臭气收集并进行脱臭处理的改造工程,以降低VOCs的无序排放,改善环境,满足日益严苛的环保要求。
本项目臭气收集系统设计气量为60000m3/h,由废气封闭收集输送系统、废气生物过滤系统、废气活性炭吸附系统、合格尾气排放系统,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构成。
招标范围:污水生化装置VOCs处理成套系统一套(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投标方须为成套设备供货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应用在煤化工/石油化工污水生化装置VOCs处理项目在2017年至今拥有至少2个处理量40000Nm3/h及以上的且水池加盖面积3000平米以上,使用“洗涤+一体化生物处理工艺”技术方案的,已投用一年以上(以性能考核通过时间起计)且稳定运行的工业化装置业绩。投标方需提供能体现上述要求的合同复印件、用户出具的性能评价文件或用户证明方为有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7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3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