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中心增加冷热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奉贤区 一、招标条件 上海集科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科技大学能源中心增加冷热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上海集科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科技大学能源中心一期建设有3台4MW 级内燃机组,3 台烟气热水型溴化锂,2台螺杆机组,3台冷水机组,4台燃气热水锅炉,105KW太阳能热水系统及一套1.25MW小型燃气轮机实验平台。 本项目拟建设冷水机组(制冷量5.6MW)1台、真空燃气热水锅炉(制热功率3.5MW)1台、配套冷却塔1套、电气配套设施及实施DCS控制,与一期原有设备形成系统对接循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上海科技大学能源中心增加冷热源项目(一阶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金应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部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认证证明。 4.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3项,并有成功运行二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调试验收报告等材料)。同时项目经理应有类似项目建设资历。 5.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良财务状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本标段招标已在202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发布过招标公告,在此期间已经购买过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继续参加投标,需重新报名,在缴纳标书费环节不用再缴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免收处理(但不包括第一次公告弃权或不上传投标文件的单位)。 注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公告时间:2021-04-16 14:34到2021-04-22 18:3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16 14:34到2021-04-22 1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