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电厂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设计咨询(监理)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盘山电厂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设计咨询(监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充分利用国华盘山电厂现有条件,结合延长机组寿命,采用创新升级技术,提高机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灵活性等,实现老旧装备的升级换代及机组的技术参数及指标整体升级,为国内老旧大机组延寿和创新技术升级提供示范,设计应获得电力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确保机组高水平达标投产,其工程要争做国家示范项目,获得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要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2.2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州区
2.3建设规模:电厂改造建设2×53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改造烟气脱硝装置。
2.4设计周期:本工程预计第一台机组采用22个月的工期安排,计划于2021年11月开工拆除与建设改造,2023年8月机组投产。第一台机组投产3个月后,第二台机组开工,工期21个月,设计进度和设计工期需满足工程的建设需要。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国华电力盘山电厂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设计咨询(监理),包括电厂工程的初步设计、司令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和设计总结全过程的设计咨询(监理)工作(含初设概算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期限:同设计周期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产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2台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主体勘察设计投产业绩(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服务范围、甲乙方盖章页;对应的投产证明扫描件必须包含投产时间、最终用户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4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