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A2020-05-067-033-2 )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 天津市 机关车辆维修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家机动车定点维修厂家,主要负责机关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的维修、保养、救援等综合性维修服务工作。
范围:车辆类型主要包括奥迪、奔驰唯雅诺、丰田海狮、丰田普瑞维亚、丰田霸道、别克GL8、全新帕萨特、帕萨特领驭、日产骊威、五菱、江淮瑞风、福田、桑塔纳、东南、金杯、江铃货车,共计33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采用计算机等先进设备进行车辆维修和管理的能力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承诺函文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核发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现使用车辆其中之一品牌授权的4S店(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天津市市内六区具有维修场所或者承诺在中标后1个月内在市内六区建立维修点(提供维修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点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index.html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天津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情况: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19日09时00分到2021年4月23日17时00分
具体事宜可与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
2、最高限价(含税):工时费单价30元/(人/时);常用零配件限价详见“项目需求书”。
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
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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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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