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YY1/2/3A/YF/4/5A-ZTB-QT-21014
公布日期 : 2021-04-20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 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 运营 立项审批,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估价:/
2.2建设
2.4招标范围:运营 已开通运营线路的正线车站、区间、车辆段(场)(含公安大楼)、控制中心范围内的土建、供电系统、通号系统、机电设备(含FAS)等新建、改建、扩建、改造、更新工程项目,具体项目按招标人一事一委托方式,根据招标人的任务单执行,其他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5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36个月,预计进场时间2021年06月—2024年05月(以招标人委托时间为准),最终以委托的项目监理工作全部完成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用户需求书》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3.3.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2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11:00 。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将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 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 网站(bidding.ningbo.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 网站“资料下载”栏(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05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 (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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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