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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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东源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 17:52 |
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以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供应商须按下列要求提供对应资料: 1.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须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3.投标人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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