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梅州市技师学院学生学历提升和委托招生合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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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梅州市技师学院 | ||
行政区域 | 梅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 15:0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 2、标的数量:1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时间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学校办学许可证;必须具有开展学历提升辅导项目的资格或具有跟学校实际开展学历提升的证明材料;2.报名及开标当日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是新成立公司,则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技师学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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