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公司哈热公司蓄能调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哈热公司蓄能调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热电)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厂址东侧紧邻哈五公路约280m,西侧距离拉滨铁路约500m,距离平房站约4.5km。厂址在哈五公路、哈吉铁路和南北高压线路围成的区域内。①东北公司哈热公司电锅炉蓄能调峰项目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体内容包括:电蓄热调峰项目的投资服务和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原材料和设备供货、施工安装和调试、施工监理、生产运维、辅助调峰服务效益分享方式。②有关项目新建范围、技术要求等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计划工期:(1) 合同签订后施工期不超过130天,但最终竣工日期应在2021年10月20日前。因调度批准的机组检修工期调整或季节因素影响开工日期可能顺调,变更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2)运营维护期:竣工验收合格并具备运行条件后10年。(3)施工期间,投标人将系统装备运至招标人指定的安装现场,随系统装备的技术资料文本、图纸(包括纸质版8份和电子版光盘3份)一同交付。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台电锅炉蓄热系统调峰项目的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并提供最终用户出具的安全稳定运行无事故证明材料,否则将废标处理。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9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