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灵武公司2021年生产设备辅助运维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2021年生产设备辅助运维项目招标人为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为了满足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现对2021年生产设备辅助运维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规划容量按2×600MW+2×1060MW设计,一期工程建设2×600MW空冷超临界燃煤机组。一期1、2号机组于分别于2007年6月、9月相继投产发电。二期3、4号机组分别于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4月投产发电,总装机规模为3200MW。灵武公司向银川市供热一期项目2018年10月投产,向银川市供热二期项目,2019年10月投产,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预计2021年7月份投产。
2.1.2招标范围:辅助运行、辅助维护、辅助物资仓储服务。具体内容如下:辅助化学运行,辅助化学化验,辅助环保运行,辅助除灰除渣运行,辅助电气操作,辅助煤炭检质检斤,辅助供热首站运行,辅助燃料运行,粉煤灰综合利用运行;辅助汽机维护,辅助锅炉维护,辅助电气维护,辅助热控维护,辅助脱硫维护,辅助除灰维护,辅助燃料维护,辅助化学维护,辅助综合维护;辅助物资仓储服务。
2.1.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计划服务起止日期: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2.1.4服务地点: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机组辅助运行(或辅助维护)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8 17: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