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新建综采设备库建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高头窑煤矿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北部边缘,行政区划属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管辖,距东南方向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约35km。本项目拟建设两座综采设备库房,建设位置位于高头窑煤矿工业广场内,现有综采设备库南侧。一座为丙类库房存放电气设备和胶带、电缆等大型材料,一座为丁类库房存放采煤机、刮板机、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2座库房均具备检修及试验功能。
建设地点:高头窑煤矿。
规模:800万吨/年。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3日历天(计划2021年6月1日开工,2021年10月31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范围:投标人负责建设两座综采设备库房,库房建筑总面积约4000㎡,采用全钢结构,建筑高度均为18.15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跨度分别为33m和21m。其中库房内配电室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备件间及卫生间采用砖混结构。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至少2份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厂库房建筑工程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 月21日9:00起至2021年04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