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3机组凉水塔综合治理改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3机组凉水塔综合治理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机组凉水塔综合治理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应为冷却塔塔芯材料及配件的生产厂家,且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3项火电厂冷却塔节能改造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且业绩至少包含填料及喷溅装置等内容)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性能试验报告(性能试验冷却能力达到115%及以上)和电力工业热力发电设备及材料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证书,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投标人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财务(2018-2020年)报告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报表,否则投标无效),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22 10:01到2021-04-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22 10:01到2021-04-30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