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 ,项目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 180万吨改扩建消防设计及消防专篇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NMNY-D20212-0092
2.3 项目概况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 180万吨改扩建消防设计及消防专篇编制。
2.4 招标范围
2.4.1根据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 180万吨改扩建验收需要,根据新的消防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及消防专篇编制。主要包括长城煤矿东西区地面建(构)筑物防火,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源,水池及供水能力,消防供水系统及室内外消火设备等建(构)筑物设施,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修正)、《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范》DB15/353-200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等内容。为建(构)筑物防火提供科学依据。
2.4.2编制长城煤矿180万吨消防设计及消防专篇项目报告。
2.4.3承担组织专家评审、协调沟通,最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及地方消防部门审查。
2.4.4编制长城煤矿180万吨消防设计及消防专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2.5 服务期要求
2.5.1工 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并组织专家评审。
2.5.2服务期:自双方签订合同后一年内。
2.6 服务地点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执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近三年完成同类型业绩不少于三项。
3.4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近三年(2018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2日起至2021年04月27日止,登录()注册账号(客服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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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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