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系统老旧管网和热力站设备改造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此次设计更换的一次网管道DN600以下总计2765m(管沟长度);一次网改造更换DN65-DN800球阀合计164台;一次网改造DN200-DN800阀门井39座;整合现有机组换热板片,按照实际供热面积核实并增加板换机组,涉及的热力站共有68个站;需更换的二次网管道总量为DN300以下7010m(管沟长度);升级改造的小区需更换的二次网阀门总量为110个;解决15座无自来水热力站,取消原热力站内“一补二”的补水系统,重新敷设自来水管道;改造金川工大地下站、丽景西区地下站和电力北站三座热力站,部分热力站需安装变压器并单独立户。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服务期:项目的计划建设工期约为3个月。设计服务期为在签订技术协议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及材料采购技术规范,具备一次管网施工招标条件及设备、材料采购。服务期为技术协议签订后到本工程完工验收、结算完成。
招标范围: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系统老旧管网和热力站设备改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配合施工单位竣工图绘制及竣工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报告并通过评审,2.5Km道路管道敷设路由测绘等服务内容。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3.2.2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至少2份单项供热管径不低于DN600的供热工程设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影印件)。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3日9:00起至2021年04月28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