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伊春热电一、二号机外委检修及启动炉运行检修维护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黑龙江伊春市乌翠区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计划工期:三年。
规模:2*350MW;
范围:伊春热电一、二号机外委检修及启动炉运行检修维护项目,服务期三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个35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运行检修维护业绩,或机电安装业绩,五年内无行业内不良记录,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页、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关键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4月28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