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标源 (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by-cd-zc-2021083L。
二、招标项目: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四个包,包1: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非转基因食用油)、调味品(含干杂);包2:新鲜蔬菜、新鲜水果;包3:采购肉类;包4:早餐(包子、馒头、鸡蛋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7.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包1)
7.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适用于包3)
7.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4)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网站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官网售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网站( /)标书售卖系统购买。
2、现场购买
投标人在 投标人应提前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一),在
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文件现场购买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4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
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二、
采 购